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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老子养生》老子之道与现代和谐社会构建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4:45:20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疯狂的老子养生》老子之道与现代和谐社会构建
        
                        老子哲学之核心是道论,道论具有本体境界层面与作用层面两方面内容。这两方面内容蕴涵着老子哲学的基本智慧——反向的冷静的和超验的智慧。道的这种超越性关照下的自然境界论之智慧对现代社会的人性危机有着根本的治疗作用,能够在理论层面上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道及道论

   众所周知,研究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论,所以后来的道家哲学都是以道论为核心而展开的,形成了“以道观之”的姿态。作为道家哲学之承续的道教,“在东汉张道陵创教之初,便奉老子为崇高之天神及祖师,以老子所著《道德经》为圣典,以《道德经》中所提出和议论的概念、范畴‘道’与‘德’为最根本的神学原理。故道教以其信仰阐扬的‘道’和‘德’,便是道教的教理。”所以,虽然道教对道论加以发展和丰富,形成了追求长生不死、得道成仙的核心信仰,但是从根本上说,道教也是以道论为基础的。在简单考察了道家、道教理论的历史基础之后,我们认识到了老子道论所具有的重要性。我们正是抓住了道论这一核心,来讨论一下老子之道论与和谐社会的现代构建,而这一讨论则选取了人性这一独特角度去阐发二者的关系,希望能够作出一些有价值的探讨。如前所述,老子哲学的核心是道论,而道论的基础是由“道”这个观念展开来的。这一观点可由《老子》一书论及“道”七十多处佐证。那么,怎样理解老子之“道” 呢?通过概念的历史考察我们知道,“道”之本义是路。所以《尔雅•释官》解释为:“一达谓之道路。”但是到了《说文》则引申为:“道,所行道也。”这样“道”就演化为具有一定规律的过程。“中国古代圣哲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是从经验的、有限的、可以言说的层次来谈论和运用道”, “而将这种情况加以改变的,实以老子为第一人。”那么,老子赋予了“道”怎样的涵义呢?当前学术界对此问题已经研究得很深入了,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在老一辈哲学家那里,冯友兰先生认为“道乃万物所以生之原理”;张岱年先生则认为“所谓道,实即究竟规律或究竟所以” 。而在当今学术界,随着研究的越来越深入,出现了许多新论解。例如:孙以楷先生认为老子“把规律、法则意义的‘道’,发展成为万物本原之道、本体之道,即把‘道’的控制支配功能提升为化生功能和本体质性” ;熊铁基先生认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有几个方面的意义。首先是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其次是讲事物发展的规律,第三就是讲生活的准则,属于伦理道德的范围”;张松辉先生认为“道就是万物总规律及由此引伸出的原则、道理、方法等”;而台湾著名学者陈鼓应先生则认为:“道”具有“实存意义的道”“规律性的道”“生活准则的道”三种涵义。显然以上这些诠释都是传统的本体论或本根论理论形态。而本人认为老子之道尚具有境界论理论形态,也就是自然境界论这一理论。正是这一形态开出了老子道论中的人生境界,而这一人生境界对和谐社会的现代构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道论也就是建立在此二重性——本体论或本根论和境界论之上,并开出自然境界论的人生境界说。
                二、道论之境界论
   道论本身摄含本体论或本根论和境界论两个层次,如前所述,本体论或本根论学术界已研究甚多,所以本文研究重点在于境界论,因而略去前者而阐述后者。对于老子道论有没有境界论的问题,学术界大部分是持否定态度的,以前面提到的冯友兰、张岱年、孙以楷、熊铁基、张松辉和陈鼓应等人为代表,他们都是从本体论或本根论的范式去诠释老子的道论。而张祥龙先生则是从缘构境域的范式去诠释老子的道论,他认为中国哲学具有一种敏锐的实度,终极目标不是认知对象,而是体认对象。所以他反对概念性、实体化地去认识本体之道,因为道不是现成的,而是在缘构中被生发出来的,道不是实体,也不是理念,而是活生生的绽放、在场,不能离开人的存在来了解道,道是通过人的存在来体认到的本源存在。虽然张祥龙先生为我们提供了诠释老子道论的新范式,但是我们通过他的论说,还是可以看到明显的矛盾——并不能解决道的本根性、实体性形态,最终还是陷在传统的本体论、本根论里面不能自拔。与前面诸人不同,现代新儒家第二代的代表人物牟宗三先生则认识到了老子道论所具有的境界形态,他从分析“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的基础上得出道之主宰性、常存性、先在性,在分析道之主宰性后认为“此冲虚玄德之为宗主实非‘存有型’,而乃‘境界型’者”、“此为境界形态之宗主、境界形态之体,非存有形态之宗主、存有形态之体也”;他进而认为“道之常存性与先在性亦如此解”、“抑亦非‘存有形态’之存也,而乃朗然玄冥之绝对之‘境界形态’之存也”、“此固是形上之实体,然是境界形态之形上的实体;此固是形上的先在,然是境界形态之形上的先在”。基于以上认识,他进而把道作为主体来加以认识和把握,认为道之境界形态正是中国哲学注重主体的形上心灵之最特别的地方。但是他仍然陷入了难以圆融的理论困境。虽然牟宗三先生陷入了对道论进行境界形态范式认识的理论困境,但是他毕竟向我们昭示了老子道论之境界形态之存在。本人正是基于对前人关于道论诠释范式的认识和反思上,认为老子道论中的境界论形态是具有的,而且十分明显。例如《老子》第一章:“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这是说:常体“无”,以观照“道”的奥妙;常体“有”,以观照“道”的边际。显然,这种体“无”“有”以观照“道”之“奥妙”与“边际”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而是一种比较高的人生境界。又如《老子》第二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这里的“圣人”显然又是一种超乎一般的人生境界,不然怎么能体任自然,鄙弃名教,扬弃一切能够影响身心自由活动的束缚?再如《老子》第三章:“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这里的圣人,能清净人民的心思,减损人民的志愿,使人民没有伪作的心智,没有争盗的欲念,使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多事,这种境界是凡夫俗子能达到的吗?总之,老子道论里明显地含有境界论形态,这是不能否认的。
        三、 道论之人生境界论——自然境界论
    既然老子道论里明显地含有人生境界论,那么这一人生境界论具体来说又是什么样的?有何特点?本人认为老子道论的人生境界论是自然境界论,通过“无”“一”和“自然“三个概念表现出来的。
   “无”在老子道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老子》四十章中有这样的描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那么,这个“无”该怎样理解呢?我认为“无”这个观念不能简单地当作一个逻辑概念或存有论概念来理解,不然就容易得出简单的、不合《老子》本义的理解。假定你了解了老子所处时代的文化背景,就该知道“无”是简单化地总持的说法,他直接提出的原是“无为”。而“无为”对应的就是“有为”,那么什么叫做“有为”呢?老子为什么反对“有为”?我们知道老子所处的时代正是“周文疲弊”的时代,也就是常说的“礼崩乐坏”之年代。所造的礼乐典章制度,到春秋战国时代,贵族的生命堕落腐败,都只成了空架子,是窒息当时人们生命的桎梏。因此“周文”的礼乐典章制度都成了外在的、或形式的,如此没有生命的礼乐就是造作的、虚伪的、外在的、形式化的,在我们生命中没有根,不能内在化,成为我们生命的同一者,而是变成束缚我们的东西。当一个人被这样外在的,毫无生命的东西束缚时,他的所作所为就变成了非本意的、造作的、虚伪,他也就变成了现在所说的被异化了的人,成为了体制中的人,没有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所以“有为”就是造作,在老子看来,一有造作就不自然、不自在、就有虚伪。“道家就是这样把周文看成束缚,因为凡是外在的、形式的空架子,都是属于造作有为的东西,对我们生命的自由自在而言都是束缚桎梏,在这个情形下,老子才提出‘无为’这个观念来”。人一旦达到了“无为”这一境界,也就具有了普遍的,抽象的“无”之特性,此时的“无”就是否定虚伪、造作、外在、形式的、内在化于人之生命中的更高境界之代称。所以“无”的境界就是人超越于世俗有限性与有限定性之上的人生境界。
   “一”在老子道论中是表示“道”是整体性的存在,所以“道”具有无限性.无规定性,“一”正是强调了“道”之圆满性与不可分性。例如《老子》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这句话的主要意思就是强调圣人是用整体的、全面的态度去认识事物,并把其作为天下事理的范式。这也就是“守一”一词的来源,只有掌握了这一整体性的观念才能认清对象,才能达到圣人之人生境界。又如《老子》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这一句的“一”其实就是“道”,是整体性思维观照下之“道”,是超越性的、无差别性之“道”。人只要掌握了此“道”,就能视人如己,就能达到那种人我同一的人生境界,此境界是超越了现实人为所规定的是非、善恶、美丑等区分的世界,达到了真善美相统一的人生境界。
   “自然”是老子道论中重要的一个观念,老子之“道”的超越性正是通过“自然”得到深化。那么“自然”一词作何解释呢?“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不必由外在附加的。因而老子提出‘自然’这一观念,来说明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显然,“自然”一词最重要在于表达了一切存在的本然状态,这个本然状态是自然以成的,不借助他力的,强调对一切原始存在的状态。万物的性情不应加以人为的宰割和破坏。此一思想在《老子》第十七章、二十三章、二十五章、五十一章和六十四章中体现着。所以老子所讲的“自然”虽与“无为”有一定关联,但是“无为”主要是以人为主体,以万物为对象而言。而“自然”则是以人和万物为对象,统一于一个绝对的“道”之下而言。也就是说,没有人作为主体、万物作为对象,“无为”一词也就失去了存在意义,因为“天”等有意志的、超越的神灵是不会造作的,无所谓“有为”和“无为”。而对于“自然”一词来说,没有人的“有为”和“无为”就是“自然”,因为“天”等有意志的、超越的神灵对万物是“不禁其源”、“不塞其流”的,是不生之生,所以还是“自然”。所以人要想达到此一境界,必须超越作为“人”这一属性而存在,成为自由自在、自己如此、无所依靠、精神独立的实体,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圣人境界。
    通过以上三个概念的阐释,我们清楚了老子道论的人生境界,这一人生境界就是老子对人性本质及其价值所在的透彻分析,形成了老子独特的自然境界论。而这一境界的发现又开出了道论的又一层面——作用层面,即通过个人的修养来达到自然之境界。
        四、 道论之作用层面与和谐社会之现代构建
道论包含着本体境界层面与作用层面,在阐明了本体境界层面中的人生境界问题后,下一步自然就是分析如何达到这一人生境界的作用层面了。所谓作用层面,在本文是指实现道家人生境界的具体修行方法。而这些修行方法在具体的修行过程中对治着现代社会的人性危机。这主要通过自然无为的反向智慧、虚静的冷静智慧和柔弱的超验智慧三种方式来解决现代社会的人性危机,进而重构和谐社会之理念。
    1、自然无为的反向智慧及其对治对象
    上文已经分析过了“自然”“无为”二词的内在涵义,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下面阐述“反向智慧”之含义及其对治对象。我们知道“自然无为”所对应的词就是“造作”“有为”,这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行为,属于正向之智慧。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造作”、“有为”常常是过犹不及、适得其反,用力过头反而会阻碍事物的生长发展,而且随着人的积极主动的尽情发挥,人的理性、私欲也会随之膨胀。所以正向之智慧的运用表面上看来是积极的,其实伴随着巨大的负面作用,这就是文明进步的悖论。而老子通过当时社会的分析,敏锐地觉察了这一点,提出了反其道而行之的反向智慧——自然无为。这也就是牟宗三先生所讲的“不生之生”,他认为“道家的智慧就在让开一步,不禁性塞源,如此就开出一条生路,这是很大的工夫;否则物即使会生,也不能生长。”正是看到了正面作为的负面作用,而反向而为的积极作用,如《老子》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其欲,使民心不乱”。第十二章:“五色使人目盲;......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等。所以老子才提出了“反者道之动”的著名判断,提出了与一般经验事实相冲突的、更深层本质的反向智慧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这一反向智慧在我们现代社会仍有其积极意义。我们知道现代社会出现了严重的人性的危机,私欲膨胀、物欲横流和争名夺利已成为现代人性的本质特征。而这些人性危机都是伴随着近代化、现代化而来的,所以在正面的智慧不能解决这些困扰时,老子那反向的智慧就显得特别重要了。所以老子的道论中借助于反向的智慧要求人们现素抱朴,少思寡欲(《老子》第十九章)。这样,现代人才能有所归属,超越欲望,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相处、和谐发展。
    2、虚静的冷静智慧及其对治对象
    “虚”“静”在老子道论的作用层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老子在第十章说:“致虚极,守静笃”。老子认为万物的根源是“虚”“静”状态的。面对当时的纷争搅扰,所以提出这一主张,希望人事的活动能够致虚守静。那么“虚”“静”是何涵义呢?“虚”即是道体是虚状的,这个虚状的道体是万物的根源,它不但是万物的根源,而且它所发挥出来的作用是永不穷竭的。(《老子》第四、第五章)“我们常用‘虚怀若谷’这个成语来形容某种心境。达到这种心境的人可以称为上‘德’之人。老子用‘谷’来象征‘虚’,‘虚’这个观念应用到人生方面的时候,它含有‘深藏’的意义。”“虚”的反面是“实”,是“盈”。“实”含有成见的意思,“盈”表示自满的意思。“虚”状的东西,必然也显现着“静”定的状态。老子重视“虚”,也必然重视“静”。所以老子在蓬勃生长的现象中,看出往复循环的道理。依他看来,万物纷纷纭纭,千态万状,但是最后总要返回到自己的本根,而本根之处,乃是呈虚静的状态。“静”的反面是急噪、烦扰。老子“静”的提出还是针对当时的背景:统治阶层腐朽纵欲,却又不重民爱民,自满自大,整天劳民伤财,下层人民不得安宁。所以老子主张为政应求清净,为人应在烦扰中求静逸,“心静自然凉”。所以“虚”“静”是一种极其冷静的智慧。面对今天纷扰不息的世界,人性的危机使人更是无“虚”也无“静”,所以老子的这种极其冷静的智慧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人性危机对生命与尊严有着巨大的伤害,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妄自尊大已成为现代社会人类迷失本性的重要心态。这种心态是建立在互不尊重、相互伤害的基础之上的,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巨大的破坏。所以老子极其冷静的智慧可以规劝人们要“致虚极,守静笃”,才能体会生命的真实状态,平静心态和纷争,构造一个和和美美的和谐世界。
    3、柔弱的超验智慧及其对治对象
    “柔弱”一词在常人看来,是一个形容人性格的贬义词,为什么老子却高扬这一精神呢?其实这正体现老子超验的智慧,因为常人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日常生活的经验之上,老子却能透过这些日常生活经验看到了常人没有看到的智慧。那么,老子是怎样解释“柔弱”的呢?老子说:“弱者,道之用”。(四十章)这说明了“道”的创生作用,虽然是柔弱的,却能绵延不绝,作用无穷。“‘道’在创生过程中所表现的柔弱情况,正是‘无为’状态的一种描写。正由于‘道’所表现的柔弱使万物并不感到是强力被造的,而是自生自长的。”柔弱的作用,人生方面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并且认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第三十六章、七十六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七十八章),“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老子“柔弱”的主张,主要是针对于逞强的作为而提出的。逞强者必然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好走极端,也就是老子所说的自矜、自负、自彰。世间的纷争多半是由于这种心理状态和行为样态所产生的。所以老子能够透过表面的经验事实而看到“柔弱”的巨大作用,是一种超验的智慧,这种智慧在人性危机的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略的积极作用。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人逞强好胜、无有节制、好走极端,这已成为现代人类迷失本性的又一主要表现。而老子的超验智慧告诫人们要去胜、去奢、去极端(四十六章),因为越是对外物攀缘、折取、迷恋越是得不到,知足、常足才是正常的人生态度。所以老子的这一超验智慧能够给现代社会带来一剂清新的镇定剂,能够创造人人谦让、自满自足的和谐世界。

              五、 小结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老子思想之核心是道论,道论具有本体境界层面与作用层面两方面内容。这两方面内容蕴涵着老子哲学的基本智慧,而这一智慧对现代社会的人性危机有着根本的治疗作用,能够在理论层面上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需要说明的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光是老子的思想资源有用,儒佛道三家的资源是同时有用的,而且是无穷的,当然这有待于现代人们去挖掘。另外,本文只是就理论上提供一些对治现代社会人性危机的思考,没有涉及人以外的危机问题,因为本人一向认为:社会问题的出现总是人为的,解决了人的问题,别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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