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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老子养生}老子“人与自然”和谐思想的现代启示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4:45:23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疯狂的老子养生}老子“人与自然”和谐思想的现代启示

                                ◆赵保佑


      “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人类共同的理想追求,老子的“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从老子的《道德经》中可以领悟到,道家鼻祖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具有深邃的和谐智慧。道家、道家文化和道教,渗透着一系列启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精华,在人类面临生态危机、环境恶化的新形势下,这种理念为我们展示了高远的思想境界,对我们正确对待自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意义。
     
     一、“天人合一”的系统观,启示人们维护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和谐
      从老子开始,道家皆以道为世界的本原。道,指创造宇宙的动力,或宇宙的本身,它是创造一切生命的总源泉,是融贯万物生成的总动力。道家与道教从“道生万物”的本体论角度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起“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系统思想。道家认为,人与万物有一个共同的本原,就是“道”。《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42章)道教从“天人合一”思想出发,提出了“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道教认为,人类与万物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人类不能离开天地万物而独立存在,从而形成一种生态整体意识。这就是说,尽管天、地、人和万物的形体不同,但都是同根生。因此,天、地、人等宇宙万物不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而且人与自然万物之间有着共同的本原和法则,所谓“道通为一”。宋代道教内丹学家张伯端《悟真篇》阐释为:“道自虚无生一气,便从一气产阴阳。阴阳再合成三体,三体重生万物昌。”万物皆以“道”为源泉和存在依据,都分享了同一个“道”。不仅如此,构成人与万物的物质基础也是一样的。《元气论》说:“人与物类皆禀一元之气而得生成”。可见,人与万物在本原和禀受上都有着同一性。因此,南宋著名道士白玉蟾说“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同体”。道教认为,人与天地不仅同源同禀,而且同构同律,因而有“人身一小天地,天地一大人身”的说法。《太平经》说,天人互相取象,“人取象于天,天取象于人”。宋末元初道教学者俞琰《周易参同契发挥》说:“人身法天象地,其气血之盈虚消息,悉与天地造化同途”。因此,道教主张人的行为应该符合宇宙的自然法则。若能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宇宙的律动,则可以“天人合发,万变定基”,达到人与环境共振的和谐之美。在道教看来,天人合一是指人与自然的融会贯通,作为主体的人应效法天地之道,既热爱自然,又向自然虚心学习;既能成自然之美,又能体验融自然之乐,从而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人类与自然之间应该建立一种充分适应、和谐相处的关系,对人类的任何自然行为进行价值判断时,都必须以生态整体利益为标准,用生态整体主义原则指导人们对自然生态的行为。 既然人身是一小天地,人体各部分皆与天地相符相应,因此,人的精气神无不与天地相通相感。这就是道教的天人感应说。其要点是说明人的行为能够对环境产生影响,然后环境又反过来影响人类。因此,人类在从事各种活动的时候,必须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忘记或忽视这一点必然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道家和道教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出发,把人看做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生存依赖于自然界,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为现代人正确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道教视人、社会、自然为一个有机整体,这对于强化现代人的生态整体意识不无裨益,警示人们过一种与外部环境相适应的生活,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存,并视此为“大富贵”的生活。道家和道教所具有的把人类与整个世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系统观念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思想,在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科学发展,就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就要强调可持续发展。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往往以资源的过度消耗、环境的严重恶化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在实现经济指数增长的同时,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题,使发展面临着新的严峻形势。实际上,真正的生产力内涵不仅体现在人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上,更重要的是要与自然相互和谐、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必须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原则,就要吸取道家文化中的和谐思想,特别是“天人合一”思想。它既可以给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某种理论支撑,又可以给现代生态学、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是我们今天研究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视角。

      二、“道法自然”的实践观,指导人们按照自然规律对待一切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道家和道教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反对片面地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也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太平经》说:“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要“安天地”,就要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因此,《阴符经》开篇即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观天之道”就是认识自然规律,“执天之行”就是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人类的本领就在于此,所以说“尽矣”,若不懂得自然规律,凭主观意志盲目行事,便如《道德经》所言,是“不知常”,必然“妄作,凶”。故而《阴符经》告诫人们:“自然之道不可违。”
      道家和道教把“自然”状态看做是事物的本真状态,人们应该尽量顺随事物的自然发展过程,不要以人力去强行改变。《道德经》说:“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第64章)因为人的主观意志往往不符合客观规律,一旦轻举妄动,就有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顺应自然而不违背自然呢?道教提出的方法就是“无为”。所谓“无为”,并不是消极地不行动,什么事也不做,而是依自然而为,依循事物的内在本性和发展规律,根据客观条件采取适宜的行动,以无为的态度去为。英国科学家李约瑟博士指出:“‘无为’的意思就是‘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refraining activity contrary to nature),亦即不固执地违反事物的本性,不强使物质材料完成它们所不适合的功能。这一见解深刻把握了道家、道教无为原则的真实含义。
      为了在对自然采取的各种行为中正确贯彻“自然无为”的原则,道教主张以“道”观物,反对以“我”观物。以“道”观物,实际上就是从宇宙整体的角度来审视万物,这样就能清楚地看到不同物种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序列、所起的作用,从而能够根据自然本身的价值,从生命物种的保存、进化和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完美出发,采取符合生态规律的行动。以“我”观物,则往往会从自身利益或主观主义出发,导致干预自然的行为。现代科学己经证明,自然界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转的。为了取得自然平衡,总是通过相辅相成进行调节,形成一个有秩序、有规律的统一整体。既然自然是一个统一整体,如果把人为的因素强加到自然中,就必然使自然失去平衡,导致各种不良现象出现。
      迄今为止,人类大抵经历了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的谋生性发展、工业文明的增长性发展以及工业文明后期的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演进和梯级升华。由谋生性发展、增长性发展到可持续发展再到和谐发展,是发展理念的根本性变革。和谐与发展是和谐发展的两大构成要件,两者互为因果、共生互动,离开和谐的发展和没有发展的和谐都是难以想象的。近代的欧洲产业化革命以来,由于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急功近利,以为人类有能力征服大自然、战胜大自然,被自然赐赋的财富所陶醉,冲昏了头脑。环境文化意识在人们的心目中淡化了、空白了,人们无节制地、超量地向大自然索取,严重打破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破坏了生态的平衡,在胜利的喜悦中,不知不觉,一步一步地走向背离自然规律和环境法则的道路,陷入了开发—破坏—浪费—污染的恶性循环圈。人类对自然的干预,往往会诱发连锁反应,有时以意想不到的形式,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目前人类面临的全球性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洪水泛滥、沙尘暴肆虐等,就是佐证。道教提倡无为原则,主张对自然进行最小的干涉,相信事物会自己管理好自己,这种思想是很深刻的。道家和道教思想告诉人们,必须摆正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理性地看待自然和人,实现从“不顾自然的人类发展”模式转变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发展”模式。从本原上看,“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从人的生存和发展看,自然界的物质交换活动是社会的基础;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看,人的活动不能超越自然所能接受的限度,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以为人对自然界的能力是无限的,不尊重自然界本身存在和发展的权利,那么这种对自然界的“人化”就会产生自然界的“异化”,反过来加倍地报复人类。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人类如果想使自然正常地存续下去,自身也要在必需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的话,归根到底必须和自然共存。

      三、“尊人重生”的生命观,昭示人类对万物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由于道教以“长生成仙”为最高目标提倡贵生精神,敬重生命成为道教的一个重要原则。道教是贵生主义的宗教,其基本出发点就是珍爱生命,并由此形成了珍视现实生命价值的积极、乐观主义生命观。《太平经》说:“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之也。”道教把对人的生命的敬重推及到对自然界万物生命的爱护,它强烈反对人类自贵,凌驾于万物之上。道教认为,自然界的各种生物并不妨碍人类的生存,人类应该与其和睦相处。《藏外道经》中载:“野外一切飞禽走兽、鱼鳖虾蟹,不与人争饮,不与人争食,并不与人争居。随天地意造化而生,按四时之气化而活,皆有性命存焉……如无故张弓射之,捕网取之,是于无罪处寻罪,无孽处造孽,将来定有奇祸也。戒之,戒之。”为此,道教以因果报应说来劝阻人们对各种生物的杀戮行为。道教贵生不仅是爱己身,它还是一种社会伦理原则,即凡是对生命有害的事情都应制止,凡对生命有利的事情才应去做。道教十分重视生态平衡。道教秉承道家学说,从“道”本体出发,认为宇宙间天地万物、飞禽走兽、草木昆虫等一切存在物都是道气化生的,由于它们所禀赋的道气不同,便形成了丰富多样的世界。 道教反对因人口腹之欲,剥夺其他生命的生存权,破坏自然环境。力图以神学的力量,引导人们走到关怀生命、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实践上来。道教还在各种戒律中,对保护环境作了具体的规定。“不得妄上树探巢取卵”,“不得渔猎杀伤众生”,“不得为己杀伤鸟兽虫鱼”,“不得妄凿地毁山川”,“不得妄开决陂湖”,等等。道教有众多的戒律,内容庞杂,牵涉广泛,但无不以“戒杀生”为大戒。从宇宙伦理的角度来看,人类凭借自己的强权,残杀众生,显然是不道德的。道教要求人们把慈悲之心扩大到自然物上,不要杀戮众生。《太上虚皇天尊四十九章经》说:“子欲学吾道,慎勿怀杀想。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于彼,口腹乐甘肥,杀戮冲(充)啖食。能怀恻隐心,想念彼惊怖,故当不忍啖,心证慈悲行。”《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要求人们:“慈爱一切,不异己身。身不损物,物不损身。一切含气,草木壤灰,皆如己身,念艺如子,不生轻慢意,不起伤彼心。心恒念之与己同存,有识愿其进道,无识愿其识生。”在道教看来,这种对众生的慈悲行为上应天德,乃万善之先,“久行朗达,与日月并明也。” 当代生态伦理学提出,人类要和自然建立伙伴关系模式,以取代把自然当成征服和统治对象的传统关系模式。大自然是一切事物最终的创造者和所有生命成长的母体,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权利,都是人类的兄弟伙伴,都应当受到尊重。道教禁止杀生、反对惊吓或虐待动物的主张,反映了道教对动物的尊重。道家和道教这种珍爱生命的观念,要求人们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善待鸟、兽、草、木,为我们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生态的思想资源。

      四、“少私寡欲”的消费观,启示人们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
      老子在《道德经》中以个体的生命为价值标准,阐明了节欲、崇俭的必要性,将少私寡欲、崇俭抑奢这些道德要求与人们希图健康长寿这一生理需要密切结合起来,将做人之道与养生之道密切结合起来。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道德经》第12章)认为沉溺于声色犬马等感官享受之中,将会大大地损害身体。有些人本来可以长寿,之所以短命,也是“以其生生之厚”(《道德经》第50章)即放纵嗜欲的结果。因此,老子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19章)。
道教承袭并且衍化了道家的寡欲观。《老子想尔注》要求学道之士“于俗间都无所欲”,“不劳精思求则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态,衣弊履穿,不与俗争”。东晋道士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阐述“学仙之法,欲得恬愉淡泊,涤除嗜欲,内视反听,尸居无心”。《西升经》对人的欲望持严厉的批判态度。其中《为道章》称:“欲者,凶害之根;无者,天地之原。莫知其根,莫知其原。圣人者,去欲入无,以辅其身也”。唐代道士李荣注曰:“有欲,则伤身,故云:凶害之根。无欲,则会道,故云:天地之原”。《清静经》将“清静”视为进入“真道”的得道境界,而有欲则是“清静”的对立物。因此《清静经》称:“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总之,道教以“清静无欲”作为修道的基本要求。
      道教的“少私寡欲”思想,对于我们树立适度消费观念,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众所周知,地球资源是有限的,过度或不合理的消费会加速自然资源的枯竭和对环境造成压力。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自然本性遭到了破坏,造成了人与天的对立,要恢复人性之本真,必须回归到自然的怀抱中去。于是,节制人们的欲望,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
为了维持人的生命存在,为了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合理的欲望是需要的。然而,人的欲海难填,放纵欲望会产生人们之间的对立抗争,导致生命与自然的破坏。人类之所以在今日的全球性生态困境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度的贪欲,不知满足地追求物质财富和感官享受。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指出:“地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就是不适当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导致环境恶化、贫困加剧和各国的发展失衡。”人类欲望炸弹的恶性膨胀,已对有限的自然资源、脆弱的生态环境、世界的经济和政治局势以及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带来了毁灭性的威胁。正如汤因比所告诫人们的那样:“在所谓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中,贪欲是作为美德受到赞美的,但是我认为,在允许贪欲肆虐的社会里,前途是没有希望的。没有自制的贪婪将导致自灭。”为了维护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使人类社会能够持续发展下去,我们必须构建节约型社会,把自己的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过度泛滥。在这方面,道教关于“少私寡欲”的主张,是值得现代社会加以提倡的。
      道教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提高生命存在的境界,通过将“小我”(个人的自我)扩充为“大我”(宇宙普遍的自我),达到与整个宇宙的合一。在对“大我”的觉醒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就把跟欲望相通的“小我”克服下去。圣人之所以能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就在于他们己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崇高的精神境界。道教关于将小我统一于大我来克服人过度贪欲的主张,与现代生态伦理学要求人类从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着眼来实现自己合理利益的观点是一致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学认为,人类如果只顾满足自己的利益,就会破坏自然环境的完善和健康,危害生物圈中所有生命物种的整体利益,到头来也会危及自己的生存利益。而人类如果首先从生物圈的整体利益出发,在人和自然和睦相处的前提下有节制地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就会有助于恢复生存环境的完整和健康,最终也将有利于人类更大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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